好多经历过放疗的患者,在一个月左右的放疗结束时都长长的出了一口气,终于放完了!感觉除了放射部位皮肤的灼热疼痛和口舌干燥,放疗的毒副作用似乎还不像化疗那么以忍受。殊不知,放疗的作用非常持久,它所带来的损伤也有早期和晚期的不同表现。
 
 
       早期是指从放射开始三个月内,表现一些急性的病变。比如早期的放射性皮炎,皮肤水肿毛细血管扩张通透性增加,第2-3周就会出现与照射部位一致的红斑,水肿,皮温升高。皮肤逐渐变得干燥同时毛发脱落。等到一个半月时,红斑部位会出现色素沉着,皮肤瘙痒,甚至结痂,脱屑而开始干性脱皮的阶段。如果局部皮肤受照剂量超过40Gy(辐射量的单位,根治性放射治疗辐射量基本在50Gy以上),会出现湿性脱皮,皮肤出现水泡,疼痛,跟二度烧伤类似。随着放射剂量的继续增大,可以出现不易愈合的溃疡。这些都是放射造成的早期反应。
       晚期反应出现于放疗90天后,主要是一个组织萎缩,色素沉着,慢性纤维化,硬化挛缩,瘢痕形成的过程。所以许多患者的感受是虽然放疗结束了,但放疗所带来的副作用却持续加重。如果此时再才开始给药治疗这些症状,因为局部区域受照后血管纤维化闭塞,还含药物有效成分的血液无法到达病灶局部,就使得药物治疗效果非常差,病人的痛苦难以缓解。因此我们主张对放疗损伤的治疗甚至要先于放疗开始,持续放疗全程,至少要延续至放疗后半年。且应该内服和外用相结合,保证药物的有效成分足量到达病灶区域发挥作用。
预防放疗损伤,需要早期持续服药!您做对了吗?